泰安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
||||||||
|
||||||||
3月24日,泰安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中心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上来。 会议强调,要聚焦主题、狠抓关键,一体推进学习教育“学查改”。在学习研讨上要突出“深”,明确重点、丰富载体,做到学有质量。在查摆问题上要突出“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做到查有力度。在集中整治上要突出“严”,抓实整改整治、加强警示教育,做到改有成效。在开门教育上要突出“效”,广泛征求意见、引导群众参与,做到干有作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严格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分类指导,把开展学习教育同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要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将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的实际行动,以“不负人民”的实绩彰显学习教育成效。 会前,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了研究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心《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治问题、带头联系群众,以严实作风开展好学习教育,抓深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有效的开展学习教育。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