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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10:16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台账。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排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健全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现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内部发现、内部报告、内部解决。要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加强统计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完善机制衔接,强化激励与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工作,隐患报告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重大事故隐患或突出问题风险加大奖励力度,做好内部报告和外部举报两项制度的有机衔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重大隐患报告者加大奖励力度。奖励金额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引导,督促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公布相关案例,提升社会公众知晓覆盖面。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职工大会、班组会等形式宣传、解读本单位报告奖励机制有关内容,强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到每位员工,落实到最小单元。

四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巡查考核。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与奖励机制有效衔接,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资金保障、台账建立等情况一并纳入督导检查内容。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pdf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推进情况表.xlsx



泰安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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