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机局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17 15:30 信息来源:泰安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支部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

(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

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他们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督促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注重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四)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方法。 

2、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3、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

4、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组织生活会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

四、支部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支部委员既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区,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会前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在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

四、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

1、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按照党章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

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是评议不同层次党员先进性的保持和发挥情况。重点评议:

1、根据工作政绩看党员的先进性。

2、看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以农机系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评议不同层次党员的现实表现。

要以评议促工作,以评议促进步,以评议为总抓手,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搞好学习教育。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层次党员先进性的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

2、进行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党小组(或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个人对照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对自身的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3、开展民主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支部的党员开展批评评议,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

4、确定评议档次。由支委会汇总党员、群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确定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档次。党员个人有违纪行为的,不能评为优秀、合格档次。

四、意见反馈

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将确定的党员档次和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向党员反馈。党员同志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认真整改。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各支部要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局党委。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参评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5%

2、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全面准确地评价每名党员,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质量,不走过场。

 

民主评议党组织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党章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机关建设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党组织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组织的时间

民主评议党组织主要是局党委自行组织对局党委、各支部、各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组织活动。

二、民主评议党组织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小组主要是看年初确定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支部、小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情况。民主评议局党委主要是看工作思路是否理清、驾驭能力是否增强、整体素质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民主评议党组织的程序

1、形成自查报告。局党委、各支部和党小组按照评议内容,认真形成自查报告。

2、报告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党组织向党员报告自查情况。

3、开展民主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对党组织进行评议,填写党组织民主评议表。

4、确定评议档次。在局党委指派人员的监督下,由支委会汇总党员、群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照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级别,确定党组织的档次。同时,各支部要汇总和梳理党员、群众意见,以书面形式对局党委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评议党组织的要求

局党委要派人参加各支部和各党小组的民主评议活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对党组织进行评价,保证质量,不走过场。民主评议党组织的参评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5%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束后,局党委要根据各支部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评议为优秀档次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效、并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思路;对确定为一般档次的基层党组织,认真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赶超措施;对确定为较差档次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问题,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局党委要加强对各类支部建设的指导力度,经常调度和检查,确保各支部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增强支部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结合农机局实际,建立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

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支部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研,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材料和书目。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支部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于民主生活会前“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对班子集体的意见,书面反馈给班子每一位成员;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

3、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征求的群众意见,要于会前两天报告分管主任和局党委,局党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每个支部成员都要敞开思想,敢于亮丑揭短,既要总结支委会集体的经验教训,又要检查支部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1、要突出民主生活会的特点。民主生活会是组织和制度对个人的监督,是领导集体内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它主要是通过交流意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因此,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研究会、日常学习会。

2、要选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次民主生活会要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

3、要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氛围。支部书记要严于责己,自觉接受大家的批评,并注意正确地加以引导,使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不回避矛盾,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敢于思想交锋,讲真理不讲面子。

4、要讲究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主要问题,着眼于团结,着眼于建设,与人为善、和风细雨地开展思想交流。既不能闹意气、泄私愤,夸大其辞、捕风捉影,又不能纠缠小节、把批评庸俗化。

五、民主生活会的总结

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时,主持人要作好会议总结,在一些重要问题上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后要将情况报告局党委,使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并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支委会的改进措施通报全体党员,接受群众监督。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情况,是加强党组织管理、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重要工作。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的形式 

1、党支部向局机关党委每半年请示、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2、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3、请示、报告应视具体情况采取口头方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党支部的请示报告、党小组年度和半年请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请示报告的要求

1、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3、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发展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方法,现制定发展党员“双推一公示”制度。

一、发展党员的方针

1、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注意把那些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农机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中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培养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住“入口关”,保证吸收的每一名党员都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改善结构。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的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慎重发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大发展和突击发展。

二、发展党员的原则

1、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是自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

2、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必须通过政治表现考察要求入党的同志的政治立场。

4、坚持党性原则。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拉进党内,也不能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拒于党外。 

三、“双推一公示”程序

1、发展党员必须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中选拔。

2、非党群众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可以入党的同志。

3、全体党员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可以入党的同志。

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群众和党员的推荐情况,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5、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审查、批准党支部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6、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七天,在公示期间如发现党员发展对象有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取消发展资格。

7、公示结束后,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如无任何问题,按照入党程序,发展该同志入党。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制度。

 一、支部大会的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大会的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3个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大会的准备

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的准备。

1、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

2、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四、支部大会的举行

 1、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也可由委员主持;

2、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

3、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 

4、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等。

五、支部大会的要求 

1、支部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

2、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党的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

4、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的任务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指示和意见,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二、支部委员会的会期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支部委员会的要求

1、支部书记受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党支部委员会受党支部党员大会领导,向党员大会负责;同时党支部的一切工作及活动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它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做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不过半数,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3、支部委员会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记录要求做好记录。

 

选举制度和表决制度

 

选举制和表决制是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党支部的选举制

(一)党支部的选举制 

主要是指选举支部委员会,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规定,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

(二)选举制的基本要求 

 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候选人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愿确定;

3、实行差额选举,适当扩大差额的比例; 

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另选他人的权利; 

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二、党支部的表决制

(一)党支部的表决制 

是党支部内部进行选举或者对某一问题做出决定时所实行的一种必要程序,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程序。 

(二)表决制的基本要求 

1、表决制是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最后必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

2、如果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以便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表决;

3、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

4、表决的方式根据表决的事项,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形式。

5、表决结果如果超过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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