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
|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31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全市农业生产全面进入了机器换人的新时期。但总体上看,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一是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门类不全和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并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不够强。二是机械化水平不平衡,粮食作物高、经济作物低,种植业高、林牧渔加业低,平原地区高、丘陵山区低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品种选育、栽培制度、种养方式、产后加工与机械化生产的适应性有待加强。四是适宜机械化的基础条件建设较为滞后,存在农机“下地难”、“作业难”和“存放难”问题。加快实现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更多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座谈论证、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了23个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基层、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学习借鉴兄弟市的经验做法,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研究通过,9月2日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部署要求,充分结合泰安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农机农艺融合、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的关键难题,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是加快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在装备制造上,突出了创新研发、质量标准和产业集群发展,旨在提升全市农机装备产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制造水平,膨胀产业发展规模。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对推进农林牧渔加业机械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对农村环境经整治机械化和乡村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农机化人才队伍培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内容全面,覆盖面广,直接涉及到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以农业机械化公安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四、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一是目标定位高,工作指导性强。《实施意见》按照我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规划了今后五年全市农机化发展思路、目标以及具体措施,对于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战略意义和操作意义。 二是政策措施全。《实施意见》政策性较强,涵盖了研发创新、示范推广、购置补贴、作业补助、技术培训、报废更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机械化发展全链条,涉及到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方面面,并且各项措施体现了细化实化具体化特点,可操作性比较强。 三是创新工作实。《实施意见》注重以创新为引领,在发展目标上,创新提出了发展“两全两高”农机化。在装备制造上,突出了产业集群发展。在作业服务上,明确了主攻方向,拓展了农村环境整治机械化。在政策扶持上,提出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高端产业基金作用,突出了农机购置补贴补优补绿补新导向,落实了政策性农机购置贷款担保服务。体现了鲜明的泰安特色,是泰安改革创新全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7个部分,包括工作目标、机械化生产、装备产业发展、组织保障4大方面。 第一,目标要求。一是到2020年年底,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主要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4个,建成全省“两全两高”(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县3个。二是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以上,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林牧渔加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70%以上;全市整建制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成为“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市。 第二,机械化生产。包括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推动“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在种植业上,巩固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解决花生、马铃薯、大蒜种收和棉花采收机械化。在农村其他各业上,积极推进畜牧水产养殖、林果、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积极发展农村环境管护技术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推动良种、良法、良田、良机乘龙配套。 第二部分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作业公司等各种形式的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体,支持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快“互联网+农机作业”应用,推进农机服务向生产全过程、全产业链延伸。第三部分为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对土地进行 “宜机化”改造,包括机耕道建设和土地集中连片改造,特别是丘陵山区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和互联互通,为农机通行和作业创造条件。同时,积极落实农机服务用地、用电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 第四部分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校共建,培养爱农业、懂管理、会经营的高层次人才。发挥好免费培训政策引导作用和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优势,大力培育懂技术、会操作、能维护的实用技能型人才。遴选和培养农机“土专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 第三,装备产业发展。一是完善创新体系,激发产业发展内在驱动力。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提升科研创新、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能力。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争取成为全市工业领军和科技创新“双50强”企业。二是提升规格档次,提高农机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大型企业向成套装备集成转变,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省长质量奖、山东省专利奖、泰安市专利奖等的农机企业,积极为其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三是推进产业集聚,扩大农机装备产业影响力。构建主机制造、配件生产、销售流通等产业链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建设特色农机产业基地,打造集农机产品销售、新产品展示、技能培训、仓储物流和加工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农机产业综合体。打响泰山农机展会品牌,构建“机具展示+专家研讨+企业对接+项目推介+现场演示”的多元化运行模式,扩大其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信息交流、技术推广、企业合作等方面的综合效应。 第四,组织保障。建立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府的作用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文件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保障。各级政府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等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相关部门建立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措施保障,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抓好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调研指导特别是通过咱们广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两全两高”农机化创建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推进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基层创建积极性。 三是加强扶持。充分发挥好各项扶持政策的作用,加大对全省“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县创建支持力度。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贴等政策优先向示范县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等资金项目重点向示范县,全力打造农业机械化发展齐鲁样板,进一步铸就农业机械化发展泰安高地。
相关文件:泰政发〔2020〕1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全市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全市主要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4个,建成全省“两全两高”(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县3个。 到2025年,全市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以上,林牧渔加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70%以上;全市整建制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成为“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市。全市农机装备品类齐全,农机具配置结构合理,农机产业集聚加速,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大型农机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全力推动“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 (一)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针对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耕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秸秆还田、机械烘干六大生产环节为重点,大力示范推广大型高效智能化机械装备。加速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积极推广大型高效、精准智能播种和高效低损收获机械化技术,着力突破花生、马铃薯等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采收等薄弱环节。对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秸秆处理等生产服务的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对规模化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给予补贴扶持。(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加快发展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小型、先进机械和应用于农村环境的管护技术设备。针对果菜茶、现代种业和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需求,完善技术路线,强化装备支撑,在机具数量、作业面积上实现较大突破。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 (三)推广绿色高效智能农机装备技术。以项目带动、政策引领、现场示范等方式推进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实施智慧农机工程,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推进智慧农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行农机精准作业、远程监测与服务调度信息化。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争取纳入全省农机新产品补贴和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补贴试点。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聚焦粮食烘干、高效植保、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薄弱环节,采取“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方式,加大机械推广、试验示范和服务支持力度。 (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等负责) (四)营造“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环境。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农机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为加快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一)完善创新体系,激发产业发展内在驱动力。聚焦全市具有产业基础的机具品类、有市场需求的生产领域,加快推进高效专用农机装备创新。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提升科研创新、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能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协同攻克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电子信息等“卡脖子”问题,促进种养加、粮经饲全程全面机械化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展高端农机装备工程化验证,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落实首台(套)保险补贴制度,支持农机新产品纳入《山东省高端技术装备新产品推广目录》。积极利用省新旧动能转换高端装备产业基金,支持农机装备重大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争取成为全市工业领军和科技创新“双50强”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机发展中心等负责) (二)提升规格档次,提高农机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大型企业向成套装备集成转变,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加强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技术能力建设,提升试验测试和鉴定能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打击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省长质量奖、山东省专利奖、泰安市专利奖等的农机企业,积极为其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农机发展中心等负责) (三)推进产业集聚,扩大农机装备产业影响力。构建主机制造、配件生产、销售流通等产业链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建设特色农机产业基地,打造集农机产品销售、新产品展示、技能培训、仓储物流和加工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农机产业综合体。打响泰山农机展会品牌,构建“机具展示+专家研讨+企业对接+项目推介+现场演示”的多元化运行模式,扩大其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信息交流、技术推广、企业合作等方面的综合效应。(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贸促会等负责) 四、深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规范发展合作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机示范社。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构建以国家和省级示范社为龙头、以市级示范社为骨干、广大合作社为基础的发展格局,形成农民增收新动能、农业生产新力量。(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推进落实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贷款进行贴息。落实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确保租赁农机等设备的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将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等负责) (三)完善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采取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建设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储藏、烘干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落实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通行费的有关规定。(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四)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坚持市场化主导、行政化推动、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引导关联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营主体进行组织重构、资源整合和产业要素融合,建设一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产前农资统购、农民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以及产后农产品代收代储、经销加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负责) 五、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一)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宽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统筹中央和地方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加大购置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的补贴力度,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 (二)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组织确需永久性建设用地的要优先安排,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可将晒场、烘干场、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鼓励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等负责) 六、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支持农机企业等与驻泰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发挥泰山国际农机博览会、农机化发展高峰论坛等平台的作用,与中国工程院、中国农机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校地战略合作,推进农机技术、人才的互动交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贸促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发展中心等负责) (二)大力培养农机实用型人才。将农机驾驶操作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向新购农机农民提供免费培训。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鼓励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技能竞赛等形式,遴选和培养农机“土专家”。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等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健全机制,保障经费。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实施效果。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措施保障,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调动其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
||||||||
![]() ![]() |
||||||||